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在处理一些合同事务的时候,我有点搞不清楚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想知道这两种合同到底在哪些方面不一样,比如成立条件、双方责任这些,希望能有个比较全面清晰的解释。
展开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存在多方面的主要区别。 首先,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啦。就像咱俩谈好我卖给你一台电脑,价格、交货时间等都商量好了,这时诺成合同就成立了。这是因为诺成合同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得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才成立。比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光说好了借多少钱、什么时候还这些还不够,得把钱实际给到借钱的人,合同才成立。这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践合同需要有这些额外的条件才能成立 。 其次,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里,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要是一方不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那就是违反了合同义务,得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刚才说的卖电脑的诺成合同,如果我没按时给你电脑,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属于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会产生违约责任,不过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就好比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要是答应借钱最后没借,就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另外,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也有差异。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也就是达成合意的时候,合同就成立了。而实践合同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得等到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相关概念: 诺成合同: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