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
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有人侵占了我的财产,数额还比较大,我想去公安机关报案,但又不确定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会不会立案。我想具体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形下公安机关会针对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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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公安机关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会立案的。 首先,需要明确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的“非法占有”就是指侵占者没有合法的依据,却想要把这些财物当成自己的;“数额较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有相应的标准认定;“拒不交还”就是经权利人要求归还,侵占者却坚决不归还。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侵占者将他人交付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并且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比如,甲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交给乙保管,乙却私自将该物品据为己有,在甲要求归还时,乙坚决不还,且该物品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会立案。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需要受害者本人提出起诉,法律程序才会启动。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侵占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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