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嫁人了还需要养娘家父母、还债以及给妹妹交学费吗?

我已经嫁人了,现在娘家父母让我承担赡养他们的责任,还要我帮忙还家里的债,给妹妹交学费。我自己也有小家庭要照顾,经济压力挺大的。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嫁人后还有没有义务做这些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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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几个问题需要分开来分析。 首先是赡养娘家父母的问题。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个义务不会因为女儿嫁人而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女儿是否嫁人,只要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女儿就有义务赡养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照顾。 其次是帮忙偿还娘家债务。一般情况下,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女儿没有法律义务为娘家偿还债务。除非女儿自愿承担债务,或者女儿作为债务的担保人、共同借款人等情况。如果没有这些特殊情况,债权人不能要求女儿偿还娘家其他人的债务。 最后是给妹妹交学费。从法律层面,姐姐对妹妹并没有直接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所以,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妹妹,姐姐没有必须给妹妹交学费的法律责任;只有在父母无力抚养妹妹,且姐姐有负担能力的情况下,姐姐才有扶养妹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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