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了,现在打算离婚。但我不知道在法律程序上,分居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怕准备不全耽误时间,所以想了解清楚具体要提供什么东西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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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来实现,不同方式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 首先说协议离婚,它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和户籍信息的重要文件;二是本人的结婚证,它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凭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里就需要说明夫妻分居的情况、分居的时间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在分居离婚的诉讼中,还需要提供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比如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另外,结婚证、身份证等也是诉讼时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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