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我和配偶商量好了准备离婚,现在想了解一下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不太清楚除了常见的证件外,还需不需要其他的东西,也不知道具体的材料要求是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双方自愿离婚,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首先是身份证件类,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是用于证明个人户籍信息和身份关系的重要文件,身份证则是确认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 其次是婚姻证明,即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关键凭证。 再者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其中应当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财产分割(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各类财产的分配方式)及债务处理(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情况)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另外,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如果有子女,还可能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等证件。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不同地区在具体办理时可能会有一些细节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确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