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1级伤残能获得多少赔偿?


在医疗事故导致1级伤残的情况下,赔偿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医疗事故赔偿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中有明确规定。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可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规定出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可查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规定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项。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可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 总之,医疗事故中1级伤残的赔偿金额要综合上述各项来确定,具体数额会因各地经济水平、患者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