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最近我怀疑自己遭遇了医疗事故,心里特别着急又迷茫。想知道从开始申请到最后出结果,整个医疗事故鉴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每一步都要做些什么,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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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如下: 首先是委托环节。有两种委托形式,一是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二是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相关报告或申请后,对需要鉴定的,应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接着是受理阶段。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会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之后是组成鉴定组。医鉴办会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 然后是组织鉴定环节。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在鉴定会上,双方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分别阐述各自的观点及其相应的依据,病患方面先发言,然后是医疗机构方面陈述。之后专家鉴定组成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当事人提出问题,要求其据实作出解答,同时根据情况的需要,也可能对患者实施现场医学检查。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最后是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了解这些流程,能帮助您在可能面临医疗事故争议时,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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