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赔偿项目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丧葬费。这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一般来说,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其扶养的人,那么要给予相应的生活费赔偿。这里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第三,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给患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所以需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第四,死亡赔偿金。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未明确提及“死亡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但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首先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医疗机构的责任程度。然后,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所以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