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死亡原告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家人遭遇医疗事故去世了,我们作为原告,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获得多少赔偿。不知道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是有固定标准,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有很大差异呢?希望了解具体的赔偿内容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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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下,原告(通常是患者的家属)可获得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如下: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意味着,因医疗事故额外产生的治疗费用,医院是需要承担的。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处理医疗事故和患者死亡等事宜导致家属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种补偿。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人专门照顾,那么照顾人员的费用也能得到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这是用于办理患者丧葬事宜的费用。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如果患者生前有需要抚养的人,那么这部分人的生活费用也会由医院进行一定的赔偿。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家属因处理医疗事故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是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家属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有住宿需求,相应的费用也能得到补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医疗事故给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这部分赔偿是对家属精神上的一种抚慰。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结合上述各项费用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综合确定。通常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收集相关费用凭证等方式,来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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