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医疗事故诉讼中,需要准备的材料较为繁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证明原告身份的材料。如果原告是患者本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要是患者已经死亡,那么其近亲属作为原告起诉时,要提交患者的死亡证明、原告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原告的身份证。这一步就好比去银行办事,得先证明你是谁,在法律诉讼里,就是要证明原告在案件里的身份和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原告,所以这类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是相关的医疗文件。病历资料是关键,它涵盖了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这些病历能反映患者从就诊到治疗的整个过程,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还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也能辅助说明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另外,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医疗器械及消毒剂等医疗用品也是重要材料,它们可以用来判断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器械是否合格。 再者是证明医疗事故发生及损害后果的材料。比如患者的死亡证明、伤残鉴定意见书等,这些能直观体现医疗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要是有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也可以一并提交,它们能从不同角度还原医疗事故发生的场景和经过。 最后是费用票据及清单。包括医疗费发票、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误工费证明等,这些是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的依据。你花了多少钱看病、因为看病耽误工作损失了多少收入等,都要通过这些票据和证明来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些费用相关材料能帮助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