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解赔偿需要走什么流程?


医疗事故和解赔偿一般有以下流程:首先是申请阶段,需要提交正式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这一步就像是打一场比赛要先报名,把自己的诉求和相关证据准备好提交上去。 接着进入审查环节,相关部门会按条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管辖范围,也就是看这个事情归不归他们管;申请人资格,确认你有没有权利提出这个申请;还有申请的时限,以及是否进入了其他程序或已经调解结案等情况。 然后是通知阶段,如果申请被受理,会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要是不受理,也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这就好比你报名比赛后,会收到通知告诉你能不能参加以及原因。 之后是移交,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有关材料会被移交到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就像是把比赛相关的资料转交给专业裁判团。 鉴定阶段,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卫生局会对鉴定的人员资格、专业类别以及鉴定程序进行审核。专家们就像专业评委,会根据各种情况给出评判。 得出鉴定结论后,如果已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委托书,按自愿原则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行调解。这时候双方就像谈判代表,在合法合理自愿的基础上讨论赔偿金额。 最后是结案,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要是调解不成,本案就进入法律程序。 相关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相关概念: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组织,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相关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 调解书:是在调解成功后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书: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签署的文件,记录了协商的关键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