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清查采用的方法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查一般采用函证核对法。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先仔细检查本单位各项往来款项的账簿记录,确保其正确和完整,之后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送(寄)给对方单位进行核对。往来款项对账单包含两部分内容,上半部分会说明债权或债务形成的原因、时间以及具体金额,要求对方核对;下半部分是回单,对方单位要在核对后,说明是否存在错误以及有误的金额等情况。债权债务清查主要针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业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核实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情况,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相关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强制规定必须用此方法清查债权债务,但在企业财务管理和清算等相关规定中,这种清查方法是符合规范要求的。比如《公司法》中涉及公司清算时对财产和债权债务清理的规定,也需要通过类似严谨的方法来确保清算准确。在实际操作中,函证核对法能有效发现双方记录的差异,以便及时沟通和调整账目。 在清查之前,企业需要做好充分准备,仔细梳理各项往来业务的凭证和记录,保证账簿记录的准确完整。在发出对账单后,要及时跟进对方的反馈情况。如果对方反馈存在差异,双方需要进一步核对账目,查找原因,看是记账错误、业务理解偏差还是其他问题导致的。 另外,在清查过程中还需注意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在清查中发现某些债权可能因为时间问题存在诉讼时效风险,企业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比如与对方沟通重新确认债务、通过书面等方式留存主张权利的证据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概念:(函证核对法:是通过向有关单位发函来核对账目,以确定债权债务情况的一种清查方法 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