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时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该如何分割?


军人离婚时,转业费的性质及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关于军人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转业费是对将要复员转业的军人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助。根据法律规定,军人转业费并非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并非全部属于个人财产,而是要分段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除特定情形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军人转业费,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其次,说说军人转业费的分割方式。如果军人转业费中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分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协商分割,也就是军人及其配偶就转业费怎么分割达成约定,并按照约定执行。只要夫妻双方自愿,怎么分割都可以。另一种是向法院起诉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就军人转业费离婚分割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在分割时会参考一些原则,比如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 关于军人转业费具体计算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用公式表示就是:军人转业费÷(70 - 入伍时的年龄)×结婚的时间 =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相关概念: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