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是怎样规定的?
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市,收入不高,生活比较困难,想了解一下所在居住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怎么回事。比如申请条件是什么,能领多少钱,申请流程又怎样。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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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为了帮助那些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生活陷入困境的居民而提供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能保障他们维持最基本的生活。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说,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这里的家庭成员通常指一起生活、相互有扶养义务的人,收入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各种来源的收入;二是家庭财产状况要符合规定,比如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等不能超过一定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的金额不是固定统一的,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是通过核算家庭收入和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来确定具体的补助金额。 申请流程方面,首先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然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就会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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