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逐月扣和按年汇总扣哪个更好?
我不太清楚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方式,现在有逐月扣和按年汇总扣两种方式,我想知道这两种方式哪种更适合我,它们各自有什么优缺点,能让我在交税的时候更划算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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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逐月扣除和按年汇总扣除是两种不同的计税方式,它们各有特点,哪种更好取决于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逐月扣除,也就是按月预扣预缴,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纳税人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简单来说,就是每个月根据当月及之前月份的收入情况来计算当月要缴纳的个税。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每个月的纳税金额相对稳定,不会出现某个月纳税金额过高的情况,对纳税人的资金流影响较小。法律依据为《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 按年汇总扣除,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将全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除当年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这种方式适合收入波动较大或者有多项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比如,有些纳税人上半年收入高,下半年收入低,逐月扣除可能会导致上半年多交税,而按年汇总扣除可以更准确地计算全年应纳税额,避免多交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总体而言,如果你的收入比较稳定,逐月扣除可能更方便,纳税金额的波动较小。如果你的收入不稳定,或者除了工资薪金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综合所得,按年汇总扣除可能更能准确反映你的纳税义务,避免多交或者少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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