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处理未婚同居财产纠纷时,律师的收费标准究竟是怎样的呢?
我和伴侣未婚同居,现在因财产问题产生了纠纷,想找律师帮忙。但不太清楚南京这边律师具体怎么收费,是按件收还是按财产标的额比例收,有没有一个大致的收费范围,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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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未婚同居财产纠纷律师收费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一般收费在2000元 - 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为20%,不过若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这是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工作量等因素来确定的基本收费范围。 其次,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不同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比如,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费率为6%;10 - 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费率为5%;50 - 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费率为4%;100 - 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费率为3%;500 - 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费率为2%;1000 - 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费率为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费率为0.5% ,上下浮动幅度20%,且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另外,还有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200元 - 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同时,如果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未婚同居财产纠纷不适用于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费用也可以经当事人、委托人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而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如果起诉,当事人一般应交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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