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同意,结婚一定要户口本吗?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可父母不同意,不给我户口本。我想知道,没有户口本是不是就不能结婚了呢?结婚登记必须要用到户口本吗?我该怎么办才能顺利登记结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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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户口本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表明,户口本是结婚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 然而,如果遇到父母不同意,拿不到户口本的情况,也并非完全没有解决办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也就是说,你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然后持该证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父母不同意可能是出于各种原因,但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所以,只要你和你的对象是完全自愿结婚,并且符合其他结婚的法定条件,就可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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