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满释放后还需要每个月去报道吗?

我刚刑满释放,听说还要每个月去报道,但是我不太确定。我就想安安稳稳过日子,不想再跟这些事情有太多牵扯。所以想问问大家,刑满释放后是不是真的要每个月去报道呀?这有没有什么具体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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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满释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刑满释放人员不需要每个月去报道。刑满释放意味着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当事人恢复了正常的公民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规定,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这表明,刑满释放人员从监狱出来后,其人身自由不再受刑罚限制,正常回归社会生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刑满释放人员被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在附加刑执行期间,可能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进行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并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可能需要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此外,如果刑满释放人员属于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报到等活动的。但社区矫正针对的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人员通常不在此列。如果刑满释放人员没有上述特殊情况,是无需每个月去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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