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掉了是否需要回户口所在地补办?
我的身份证不小心弄丢了,之前听说补办身份证要回户口所在地,但是我现在在外地工作,回去一趟很麻烦。我想问问现在还是必须回户口所在地补办吗?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在外地补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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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掉了之后,并不一定需要回户口所在地补办。这涉及到异地办理身份证的相关规定。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现在国家已经开展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具体来说,异地办理身份证有相应的流程。首先,申请人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在申请时,要交验相关材料,比如申请换领的要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之后,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能异地办理的情况。比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如果属于这些情况,就还是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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