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是否需要去户籍所在地?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领证了,但是我俩户籍不在一个地方,工作的城市也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想知道领证是不是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能不能在工作的城市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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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通常是指领取结婚证,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结婚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管辖要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领取结婚证是需要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这里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就是我们常说的户籍所在地。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依据户籍信息来核实双方的身份、婚姻状况等情况,以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这样的规定也便于对婚姻登记信息进行管理和统计。 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国家也在不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所以,如果你所在的地区是试点地区,并且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就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领证。但如果不在试点范围内,那就还是要按照规定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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