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是否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领证,但是我俩工作的城市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来回跑很麻烦。想问问领证是不是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呢?要是不在户籍所在地,能不能领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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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领证通常指的是领取结婚证。关于领证是否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领证并不要求双方都在共同的户籍所在地,只要是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 举个例子,男方户籍在A地,女方户籍在B地,那么他们既可以选择去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也可以选择去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但如果双方都不在A地和B地工作生活,而想在工作所在地C地领证,按照目前的规定是不行的,因为C地既不是男方的户籍所在地,也不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 不过,国家为了方便群众,也在逐步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但这只是在部分试点地区实施,并不是全国范围内都可以这样操作。 所以,总体来说,一般情况下领证是要在一方户籍所在地,但在有“跨省通办”试点的地区,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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