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纠纷打架,派出所两次口供后还能否举证?
我和邻居因为一些琐事起了冲突还打了起来,后来派出所找我们做了两次口供。现在我有点担心后续的事情,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再举证?具体适用哪些法律规定呢?
展开


在邻居纠纷打架事件中,派出所两次口供后一般无需再举证,原因主要在于此类打架纠纷通常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而举证原则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 具体来说,在遇到打架事件报案后,派出所通常会对涉事人员进行当面问询取证,这个过程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案件复杂,涉事人员可能被行政拘留等,追问取证流程最长可达24小时,且传唤当事人要确保其家人知晓。同时,公安部门有权调解此类纷争,若双方达成和解,可不予处罚;若调解不成或达成协议后未履行,公安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就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派出所录的口供本身在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后,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案件的侦破、审理及定罪量刑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口供不能作为孤证,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