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的女朋友借1000块钱不还,这种情况会算诈骗吗?
我和女朋友刚认识不久,她找我借了1000块钱,之后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心里很疑惑,不知道她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诈骗。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普通的借贷不还和诈骗到底怎么区分,有没有明确的判定标准。
展开


要判断刚认识的女朋友借1000块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构成诈骗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采用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三是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其次,看具体情况。如果你的女朋友借钱时编造了虚假事实或掩盖了真实情况,比如谎称家人重病急需用钱,实际上是拿去挥霍,并且在取得借款后蓄意逃避还款责任,那这种行为有可能涉嫌诈骗。但如果她只是因为暂时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及时还钱,而没有上述欺诈的行为和故意,那就一般属于普通的民事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最后,关于数额标准。一般来说,诈骗罪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在这个案例中,借款1000元通常未达到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所以仅从数额看,较难认定为诈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