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人股东中一人死亡,公司是否必须解散?

我所在的公司有两位股东,现在其中一位股东不幸离世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后续该怎么处理,是不是就一定要解散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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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两人股东的公司中,一人死亡后,公司并非必须解散。 从法律概念来讲,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合法的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可依法继承遗留的股东资格。例如,若甲、乙两人为某公司股东,甲死亡后,甲的合法继承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继承甲的股东资格。 从法律条文依据看,虽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时股东人数不得低于两名,但当其中一名股东死亡时,其股权可以由继承人继承,这样公司股东人数仍能满足法定要求,公司可继续存续。不过,这需要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股东表决方式及表决权的具体规定,就是否批准转让已故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给其继承人做出决定。若有股东反对,则需购买已故股东的出资份额,转让费用由继承人承担,作为已故股东的遗产;如若未能购买该等出资份额,则可视作默许转让。 另外,若要解散公司,也需遵循法定程序,例如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解散也有相应的表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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