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亡后,作为继承人之一的配偶是否要析产?
公司股东不幸离世,其配偶作为继承人之一,不清楚是否需要进行析产。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股权等财产继承问题,配偶希望明确自身权益以及析产的必要性,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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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死亡后,作为继承人之一的配偶是需要进行析产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析产是指对财产进行分析、分割的过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各种资产,包括股权,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一方用婚后共同收入投资取得的公司股权,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股东死亡时,其名下的股权不能直接全部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必须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明确哪些是配偶本身就享有的财产份额,哪些才是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部分。 对于股权这种特殊财产,析产时要先确定其市场价值。比如,可以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划分,将属于配偶的一半份额先划分出来。剩余的另一半股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人一般都可以继承并成为公司新股东。但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还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章程限制股权继承或有特别规定,继承人可能不能成为新股东,只能继承股权的财产权益,即将股权变现后继承相应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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