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后,能否继承配偶父母的遗产?
我家的情况是配偶不幸离世了,现在涉及到配偶父母遗产分配的问题,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资格继承。想具体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有没有继承的可能,以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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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配偶去世后,另一方不能直接继承配偶父母的遗产。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父母指的是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并不包括配偶的父母。也就是说,法定继承人中的父母是被继承人的亲生父母等,配偶的父母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可能继承配偶父母的遗产: 一是代位继承。如果配偶先于配偶的父母去世,且双方有子女,那么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配偶父母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例如,夫妻有一个孩子,丈夫先于其父母去世,那么孩子可以代位继承丈夫父母的部分遗产。 二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丧偶儿媳一直照顾公婆的生活起居、承担主要的赡养责任,那么在公婆去世时,该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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