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想离婚,但对方就是不愿意。我现在很困扰,不知道该通过什么正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当夫妻中的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步骤和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需要撰写诉状,同时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起诉状及其副本等材料。 其次,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的实际住所地与其常驻地不符,则应选择在其常驻地法院提起诉讼。 然后,法院受理案件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一个重要程序,目的是看双方是否有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最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判。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婚姻能否解除的唯一标准是夫妻间的情感破裂程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