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公开辱骂他人构成什么罪?


在网络上公开辱骂他人,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责任。 首先,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侮辱罪。所谓侮辱罪,简单来说,就是用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在公开场合对他人进行羞辱,损害他人名誉和人格尊严。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情节严重”包括使用极其恶劣的手段侮辱他人,像用特别低俗、恶毒的语言;侮辱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严重后果,比如导致受害者精神失常、自杀;还有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等情况。而且,侮辱罪一般是告诉才处理,也就是受害者要自己去法院起诉,但要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如果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行为,被害人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其次,在网络上公开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就依照这一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要是情节比较轻微,还没达到犯罪程度,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网络辱骂他人不管构不构成犯罪,都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受害者可以要求辱骂者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 相关概念: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