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古墓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盗窃古墓在法律上对应的罪名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下面来详细说说它的量刑依据。 首先,一般情形下,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说的“一般情形”,就是没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普通盗窃古墓行为。 其次,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较轻可能是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小,比如是被他人胁迫参与,或者对古墓造成的破坏程度比较小等情况。 然后,存在一些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是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它们承载着更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所以对其进行盗掘处罚更重。 二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对犯罪的发生和发展起到关键推动作用,所以要加重处罚。 三是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多次实施犯罪,说明犯罪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对社会秩序和文物保护造成的危害更大,因此要重判。 四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珍贵文物本身就价值连城,盗窃或者破坏珍贵文物进一步加剧了对文物的损害,所以处罚更严厉。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 相关概念: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挖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犯罪行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的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