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入境人员在哪些情形下会被给予行政处罚?
我近期准备出国旅行,对出入境的相关规定比较关注,想了解下出境、入境人员具体在哪些情况下会被给予行政处罚,不同情形对应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好让自己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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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入境人员在以下情形下会被给予行政处罚: 1. **证件违规类**: - 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比如,某人通过非法手段制造了一本假护照用于出国,这种行为就属于此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此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例如,甲冒用乙的护照出国旅行,这是明确违法的行为。 2. **逃避检查类**: - 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比如,试图绕过正常的边防检查通道,偷偷潜入或潜出国境。 - 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除上述明确列举之外的其他非法出入境方式。 3. **协助违法类**: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比如,为非法出入境的人员提供交通工具、隐藏场所等便利条件。 4. **外国人违规类**: - 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 - 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例如,当公安机关依法要求查验居留证件时,外国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出证件接受检查。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定情形也可能导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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