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我之前在生意上有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现在担心会被认定犯罪既遂。我想知道一旦被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呢?心里特别忐忑,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法律后果。
展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指的是,犯罪人完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已经产生了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质上就是没有真实的交易,却开具了用于抵扣税款等功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征管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多种情形。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数额较大’,相关司法解释有具体的金额标准界定。 当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要是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后的惩罚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虚开税款的数额大小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