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在两个地方立案会怎么判?


如果帮信罪在两个地方立案,首先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两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通常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要是有管辖权的法院都不愿意管辖,或者争相管辖,那就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共同层报上级法院,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关于帮信罪的量刑,《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这里的“情节严重”有着具体的衡量标准。比如涉及到的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用投放广告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五万元以上;总共非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等情况,都属于情节严重。还有一些特殊行为,像对超过三个人提供过帮助;过去两年内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理,然后再次参与相关事情;所帮忙的人做的犯罪活动导致了很严重的结果;买下、卖掉、租借信用卡、银行账户等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等,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在两个地方立案的帮信罪,最终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案件简单、证据充分,可能会合并审理然后统一判决;要是案情复杂,也许会分别审理,以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同时,法院也会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依法从轻或从重处罚,保障判决公正合理。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在刑事案件中确定由哪个法院来审判案件。 择一重处:当一个行为同时构成多个犯罪时,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个犯罪来定罪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