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他人物品不归还会如何定罪?
我前几天捡到了别人的东西,当时想着占为己有就没归还。现在有点后怕,想知道这种捡到他人物品不归还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定罪,会不会很严重,我心里一直很忐忑,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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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他人物品不归还,在法律上可能会涉及侵占罪。侵占罪指的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把别人让你保管的东西、别人不小心落下的东西或者埋起来的东西,自己留下不还,而且东西价值还比较大,又不愿意交出去,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这里‘告诉才处理’意思是得财物主人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管。 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关键在于‘数额较大’和‘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不过,目前法律对于‘数额较大’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各地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本地标准。如果只是捡到物品后短时间没归还,之后主动归还了,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要是一直不还,物主找上门要求归还还拒绝,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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