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是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关于其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常见方面。 首先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根据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这一政策极大地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 其次,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应缴纳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时,对于不超过1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享受减半计税的优惠。 此外,一些特定行业也可能享受优惠政策。例如,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如果是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在申请这些优惠政策时,一般来说,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规定填写相关申报表,就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比如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