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与我们每个人的收入息息相关,了解其征收范围和标准,有助于我们合法纳税、合理规划收入。 首先来看征收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涵盖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工资、薪金所得,这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即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经营所得也在征收范围内,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偶然所得,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再说说征收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以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例如,小李每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 - 5000(每月减除费用) - 1000 - 1000 = 3000元,对应税率为3%,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3% = 90元。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