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处理酒后寻衅滋事的流程是怎样的?


派出所处理酒后寻衅滋事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首先是受案。当有人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涉及酒后寻衅滋事的情况时,派出所会立即受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接着是调查取证。派出所会展开全面调查,询问违法嫌疑人、报案人以及其他证人,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视频监控、证人证言、物证等。在调查过程中,民警有权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之后,根据调查结果作出不同处理。如果情节较轻,够不上刑事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派出所会制作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达到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派出所会将案件移送至刑侦部门进一步侦查处理。 最后是执行。如果是治安处罚,当事人需要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接受处罚,比如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到拘留所执行拘留等。如果是刑事处罚,会按照司法程序,经过法院审判后执行相应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