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公证归属一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婚后财产公证归属一方,指的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通过公证的方式,把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或者一方所有的财产,明确规定为某一方单独所有。这就像是给财产做了一个“身份认证”,让它的归属更加清晰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夫妻双方首先要确定向哪个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来说,如果是房产等不动产,要去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如果是其他财产,可以选择双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的公证机构。 在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对于婚后财产公证归属一方的情况,夫妻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财产的产权证明,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财产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现有夫妻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以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后财产公证。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后,会对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最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后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接下来,当事人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