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与父母一起出钱买的房子归属权到底给谁?


在处理婚后与父母一起出钱购买的房子归属权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一般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若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分别出资 60% 和 40%,那么在没有特别约定时,夫妻双方按照这个比例按份共有该房产。 最后,要是婚后夫妻和父母共同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若无明确约定,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在法律上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父母的出资可能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或者借款等不同性质,这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确定。例如,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是借款,那么夫妻需要偿还这部分借款;如果是赠与,且没有明确是赠与一方,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总之,婚后与父母一起出钱买的房子归属权问题较为复杂,关键在于出资情况、产权登记以及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因素。建议在购房时明确各方的出资性质和产权归属,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