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我刚结婚不久,对婚后财产的划分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婚后,到底哪些收入是不算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的呢?这对我以后处理财产问题很重要,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大部分财产。不过,婚后也存在一些收入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 首先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是对受到人身伤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比如,一方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的伤残赔偿金,这笔钱是用于弥补其身体受到伤害后的损失,主要是为了保障受伤方以后的生活,所以它只属于受伤的这一方,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写了财产只给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立下遗嘱,明确他们的房产由自己的儿子一人继承,那么这个房产就只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没有份。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所规定的内容。 再者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指的是仅供一方使用,且具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物品。像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男士专用的剃须刀等,这些物品是仅供一方使用的,所以属于个人财产。 最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某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且明确只与一方相关的财产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