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款多久会过诉讼期?


在法律上,诉讼期通常指的是诉讼时效,它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设定的时间限制。一旦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对于私人借款的诉讼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私人借款的情形中,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借款合同约定2024年1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4年1月2日开始计算,到2027年1月1日届满。 要是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还款时,如果给了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就从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比如债权人在2024年1月1日要求债务人还款,并给了债务人3个月的准备时间,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4年4月2日开始计算三年。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催讨过借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