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营运车辆撞了该怎么走程序?


当被营运车辆撞了以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是比较合理和有效的。 首先,确保安全。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保证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如果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要在车辆后方合理位置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这不仅是为了自身安全,也是对其他道路使用者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虽然这里说的是故障情况,但事故发生后设置警示标志同样适用此原则。 其次,报警与通知保险公司。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车辆信息等情况。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和处理,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也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他们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这说明报警是处理事故的重要环节。 然后,配合调查。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认定事故责任。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接着,进行医疗救治与费用处理。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并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资料。对于医疗费用,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部分费用。如果肇事方拒绝支付费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后,协商或诉讼索赔。在治疗结束后,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实际损失情况,可以与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赔偿协议并履行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