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要是一方拒绝履行,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像民事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若一方不履行,对方同样能向法院申请执行。这里的“法律效力的文书”,简单说就是已经确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要执行的文书,比如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接着是法院受理环节。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要是符合就会受理。 然后存在申请复议情况。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之后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要是逾期不履行,就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最后就是采取强制措施。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扣押、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来强制其履行义务。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通知:是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一种通知 。 申请复议: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时,向上一级法院提出重新审查裁定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