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我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一套严谨的流程。 首先是申请环节。当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像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要是一方不履行,对方同样能申请执行。这里的“法律效力”,简单说就是法律赋予这份文书能够得到执行的效力,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就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接着是法院受理。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大家一个申诉的机会。 然后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要是逾期不履行的,就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最后是采取强制措施,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采取多种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扣押、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目的就是强制让被执行人履行应尽的义务。 申请强制执行时,一般需要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等材料。不同主体申请,身份证明材料有所不同,个人一般是身份证复印件等,公司则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生效证明要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开具。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通知:是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向被执行人发出的要求其履行义务的通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