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跨国婚姻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程序。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首先,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因为跨国婚姻中涉及内地居民,所以要遵循我国内地关于婚姻登记管理的规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双方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内地居民需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而外国人除了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外,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于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程序则相对复杂: 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国内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诉讼材料,比如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对于在国外形成的证据,可能还需要经过公证和认证等手续。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会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过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法院也会一并作出处理。 总之,跨国婚姻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其特定的程序和要求,在处理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