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向法院申请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想通过法院申请离婚,但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做。比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整个过程有哪些环节,以及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且易懂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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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向法院申请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确定受理法院**:一般要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的相关规定,这样确定法院是为了便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需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列明诉讼请求,比如离婚、子女抚育、财产分割、诉讼费的安排等;同时要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像婚姻概况(相识方式、结婚时间等)。如果原告知道被告下落不明,应在起诉状中注明,并提供被告可能的信息和原户籍地址。 **整理证据**:需要准备一系列证据来支持诉讼请求。比如结婚证,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财产清单,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等;还有涉及子女抚养的相关证据,如子女的生活状况、双方的抚养能力等。 **提交起诉并立案**: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到确定的法院进行立案。法院在收到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法院审理环节**: - **立案申请**:法院在收到诉状后,若条件符合,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被告发送传票。 - **调解**:法院在开庭前会先行调解,如未能达成共识,则进入正式庭审。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 **庭审**:书记员核实到场人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介绍案件,确认审判人员是否回避,随后展开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宣读未到场证人证言,展示证据,宣读鉴定报告,展示勘验记录,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做出判决**:根据庭审结果,可能再次进行调解,若仍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官作出判决。如对判决结果不满,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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