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该如何处理?
我打算起诉离婚,对财产分割这块不太清楚。我们有共同的存款、房子,还有一些投资收益,另外我婚前也有一些个人财产。想了解去法院起诉离婚后,这些财产到底会怎么划分,遵循什么原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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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起诉离婚后,财产分割是这样处理的: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财产分割,《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协商好财产怎么分,法院会尊重这个协议;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决,比如会考虑子女跟着哪方生活,哪方对家庭贡献大等。并且,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还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差别,像个人专用物品,通常就归个人所有。比如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另外,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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