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会怎么处罚?
我所在的单位涉及血液制品制作工作,最近听闻可能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担心会触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想了解下一旦构成此罪,具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以及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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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涉及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两方面。 对于单位,会判处罚金。这是对单位违法犯罪行为的经济制裁,通过罚金的方式,促使单位重视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是在单位中对血液制品制作工作负有领导、决策、管理职责的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是具体实施相关违规操作的人员。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该罪强调的是在制作血液制品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并且造成了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如果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虽然有违规行为但不符合该罪的主体条件(即不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部门),则不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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