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具体会受到怎样的惩处呢?
在实际的金融业务场景中,有时候会出现对违法票据进行保证的情况。我想知道对于构成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的行为,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量刑的,不同程度的损失对应的刑罚有何不同,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在处罚上又有哪些差异。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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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的惩罚,要根据造成损失的大小来确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保证,并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重大损失”,通常是指给金融机构或者相关当事人带来了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例如,因为对违法票据的保证,导致金融机构资金无法收回,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等。
其次,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当这种对违法票据保证的行为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时,犯罪人员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别重大损失”一般是指损失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对金融秩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等情况。
另外,从犯罪主体来看,本罪属于身份犯,只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他不具有该身份的人不构成本罪。对于单位犯此罪的情况,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关于个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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