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再次开车被抓会怎么处罚?
我之前因为醉驾,驾驶证被吊销了。最近实在没办法,开车出门结果被交警抓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会对我作出怎样的处罚呢?心里特别慌,也很后悔,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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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吊销驾驶证则是交通管理部门对违规驾驶者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法驾驶机动车。 当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再次开车,这种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关于之前的醉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并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所以,如果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再次开车被抓,会面临两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方面,无证驾驶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能被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一方面,之前醉驾的刑事处罚(拘役和罚金)以及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依然有效,并且要按照规定的禁驾期限执行。总之,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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