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会怎么处罚?
我开了一家小超市,前几天没注意,把几包过期食品卖给顾客了。顾客发现后很生气,要求我给个说法。我也很自责,想知道这种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情况,在法律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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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一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食品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品质和安全性都无法得到保障,很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例如,如果超市经营的过期食品货值金额是5000元,没有达到一万元,那么可能会面临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要是货值金额达到了2万元,就会按照货值金额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来罚款,也就是二十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因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消费者食用过期食品后身体不适去医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等费用,经营者需要进行赔偿。所以,食品经营者一定要严格把控食品的保质期,避免出现经营过期食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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